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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行水價
依(yi)據(ju)江陰市(shi)物價局文件(jian)澄價發【2018】20號,2018年7月1日起執行。
(一)、水(shui)價構成(cheng)
1.城區自來水價格構成(元/立方米):
2.鎮(街道)自來水價格構成(元/立方米):
(二)、居民用戶
居民階梯水價按照年度用水量為單位實施,當本年累計水量達到年度階梯水量分檔基數臨界點后,即開始實行階梯加價,用水量在年度周期之間不累計、不結轉,具體分檔水量和價格見下表:
居民階梯用水價格
(元/立方米)
① 階梯水價實施的范圍為江陰市(含所有鄉鎮)內的“一戶一表、抄表到戶”的居民用戶;
② 階梯水價的執行以戶表為單位,每戶默認人口為4人(含4人)。5人及以上的家庭,持我市公安部門核發的《居民戶口簿》《江蘇省居住證》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(包括持其他我市核發長期居住證明的境外人士),可申請認定“一戶多人口”用水,人口每增加一人,戶年用量各檔基數分別增加50噸。
③ 居民用戶階(jie)梯水量分檔基數核(he)定有(you)(you)效期為兩年,有(you)(you)效期滿(man)前兩個月內應到供水營業網點辦理用水續(xu)期手續(xu)。
(三)、執行居民(min)水價(jia)的非居民(min)用戶
執(zhi)(zhi)行(xing)居(ju)民水價(jia)的非居(ju)民用戶(如(ru):機關事業單位(wei)、部隊(dui)、醫(yi)院(yuan)、學校(xiao)、民政福(fu)利院(yuan)等)用水不執(zhi)(zhi)行(xing)階(jie)梯(ti)(ti)式價(jia)格,水價(jia)標(biao)準(zhun)按第一(yi)階(jie)梯(ti)(ti)和第二階(jie)梯(ti)(ti)中間價(jia)確(que)定,統一執行3.44元/立方(fang)米。
(四)、非居民生活(huo)用水和特種(zhong)用水
非居民生活用水(shui) 4.10元/立方米;
特種用水(含高檔洗浴、沐足、洗車(che)、商業(ye)性游泳池(chi)、純凈水、飲(yin)料、釀酒(jiu)業(ye)、建筑業(ye)用水等)5.50元(yuan)/立方(fang)米。